第四十九条

有效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原承包合同、已变更的承包合同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