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爆破单位在实施爆破作业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由爆破作业实施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