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