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并将探测、评价结果作为制定城乡规划的依据,确保城乡建设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等不利地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