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禁止侵占和损毁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涂改交通标志。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