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划与建设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