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县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