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留山和承包山的造林,可以实行定向培育,自主决定造林树种、林种,自主选择采伐方式和决定采伐时间,发挥造林、育林积极性。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