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县是满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县总面积3344平方公里。自治县行政区域受法律保护,区域界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确实需要变动的,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后,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驻小市镇。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