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州、县(市、行委)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承包沙化土地,从事生态治理,发展枸杞产业,实行谁投资、谁治理、谁受益。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