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十条已废止地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和评估,建立对社会治安问题和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的制度,组织、协调排查工作,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督促有关地区、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治理和调处。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