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依照国家规定,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重点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支持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项目,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民增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