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旅游业发展应当有效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