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第七章 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第四十九条有效平时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征用民用资源的,由使用单位按照租用方式计价结算补偿费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