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公园、广场、街道、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歌舞、体育锻炼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噪声管理规定,不得妨碍周边的单位或者居民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