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县蒙古族教育工作。民族、财政、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蒙古族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