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承包的荒山、荒滩、荒沟和荒坡,在不违反承

包合同的情形下,经有关部门同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承包经营可依法实行土地流转制度。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