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第三十九条有效本市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跨部门、跨区域、跨灾种的综合监测。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