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