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