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生与入学保障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学生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