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学生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