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有效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
第九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