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农业、工商、交通、铁路、邮政、民航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