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第五章 基础建设与物资保障第四十条有效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战略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设施、设备、场所和其他物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不得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免予征用的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