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及本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