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必须遵守市政管理规定,维护市容整洁,不得沿途抛洒污物和张贴、涂写标语或者大、小字报,不得损坏园林、绿地、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