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平台建立室外摊贩信息档案,制发信息卡。摊贩经营者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商品名称或者服务种类等信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不得推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实际,对室外摊贩经营实行记分和评级管理。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