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