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油田勘探开发。已开油井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逐步关闭。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油田开发建设项目。禁止在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