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测制地形图的,应当编制测绘计划并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区、县测绘计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