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十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医院、血站等企业事业单位以红十字会命名或者冠以红十字名称的,应当经省红十字会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