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十一条已废止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