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属于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范围的山区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十年,平原地区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属于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范围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