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第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减刑假释案件,以及有关案件的听证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