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重要矿产品在运出矿区时,应随车带有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放的矿产品准运凭单。

重要矿产品由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本省的资源条件确定公布。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