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