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火灾扑救第四十五条有效森林火灾信息应当经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核实后,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