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火灾预防第二十八条有效在林区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