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第二十八条有效宾馆、旅社、招待所等服务场所不得以生活习俗和语言不同为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