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第二十四条有效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改变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对保持或改变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应予以尊重。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