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教育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对少数民族企业,采取以下扶持措施:(一)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在贷款额度、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二)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给予贴息贷款;(三)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