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第十二条有效少数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司法机关对不通晓汉语、汉文的少数民族诉讼参与人应提供翻译。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