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湿地资源调查每五年一次,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湿地保护制度和措施,建立监测网络,实施动态监测。湿地调查和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湿地的类型、分布、面积、水资源状况及影响湿地变化的主要因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