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测第十八条已废止从事林业生态环境资源监测、评估和定级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和资格。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