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城市主要道路路口应当逐步设置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公共交通停靠站设置的盲文站牌,其位置、高度、颜色等应当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公共交通车辆应当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大型停车场应当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停车位,并予以明示。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升级改造,逐步推广使用无障碍车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