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科普事业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