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在本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省科普基地。省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