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依据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行使监督职权。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监督法和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