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职责第十九条已修改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懂得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方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住宅装修应当符合防火要求。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