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培训机构采取虚报培训人数或者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依法追回培训补贴资金,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